檢送本市107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班新生暨轉學生鑑定招生簡章各1份。
日期
2018/1/25 15:18:22 |
新聞分類:
輔導室(資料組)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鑑定工作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案各類別鑑定招生簡章可至本府教育局網站(
http://www.tyc.edu.tw
)-訊息公告-最新消息處及各類藝才班設立學校網頁下載或索取,請各校協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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