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付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未滿5年離職者,或因案免(撤)職而離職者,其離職退費請求權是否適用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7條第2項規定一案,業經銓敘部釋示
日期
2017/11/23 13:50:00 |
新聞分類:
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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