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98年度永安國民中學學校護理人員甄選公告修正
日期 2009/7/31 11:59:41 | 新聞分類: 人事室
| 桃園縣立永安國民中學護理人員甄選上網資料 壹、職稱:護理師(或護士) 貳、官職等:師級(或士(生)級) 參、名額:1 肆、性別:不拘 伍、工作地址:桃園縣立永安國民中學(桃園縣新屋鄉中山西路三段九十六號) 陸、上網時間:自98年07月31日10時至98年08月10日12時 柒、報考資格: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或「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情事者。 (二)報考人員資格: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護理師或護士證書者。 捌、工作項目: 一、經常性工作(學校業務) (一) 處理學校健康中心事務。 (二) 提供學校教職員工生各項健康諮詢及個案管理與照護服務。 (三)執行學校教職員工生緊急救護、校園事故傷害預防及處理、緊急傷病轉送醫療、特殊疾病個案管理、新生宿疾調查..等事宜。 (四)辦理學生各項健康檢查工作及輔導學生追蹤矯治等事宜。 (五)辦理學生預防接種事宜。 (六)辦理校園傳染病通報、防治宣導教育、個案管理與追蹤事宜。 (七)辦理教職員工生急救教育研習。 (八)建置「學生健康資訊系統」資料建檔管理及辦理衛生資料統計。 (九)協助辦理學校健康促進活動。 (十)協助推動學校衛生保健及宣導工作。 (十一)執行學校健康評估,擬訂健康促進計畫工作目標。 (十二)協助維護校園環境衛生事宜。 (十三)接受學校視業務需要兼辦其他行政業務(如訓導處行政業務或人事業務或其他交辦業務等)。 (十四)接受學校其他交辦事項及應辦事項。 二、接受桃園縣政府教育處之任務指派。 三、參加桃園縣政府教育處或委託單位於學期中及寒暑假所辦理之專業進修活動。 四、接受桃園縣政府教育處之其他交辦及應辦事項。 玖、報名方式: 一、 報名日期:98年08月10日(星期一)上午8時30分至12時00分。 二、 報名地點:桃園縣永安國中(桃園縣新屋鄉中山西路3段96號) 拾、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甄選日期:98年08月15日(星期六) 初試時間:考試日期:98年8月15日8時30分至10時止。 複試時間:98年8月15日15時30分起 二、甄試地點:桃園縣永安國中(桃園縣新屋鄉中山西路3段96號) 三、甄選簡章及相關附件請自98年7月31日10時至8月10日12時止,逕自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http://www.cpa.gov.tw/) 桃園縣政府教育處網站區( http://www.tyc.edu.tw/) 桃園縣立永安國民中學網站(http://www.yajh.tyc.edu.tw/) 餘詳見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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