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國中97學年度教室佈置比賽辦法

日期 2008/8/27 8:50:58 | 新聞分類: 訓導處(訓育)

永安國中九十七學年度第一學期教室佈置比賽辦法
一、 目的:美化教室環境,促進學習情緒,提高學習效率。
二、 時間:即日起至九月十九日止。
三、 內容:
(一) 以整齊、美觀、大方,並能表現創意為主。
(二) 佈置以形式創新,內容充實為原則。
(三) 評分項目:
1.學生園地:花邊、標題、標語、學生作品。(30%)
2.公佈欄:花邊、標題。(15%)
3.生活公約:花邊、標題,並位於教室最明顯處。(10%)
4.班會程序表:花邊、標題。(5%)
5.整體氣氛及創意:(40%)
四、 注意事項:
(一) 佈置內容之名稱可與評分項目不同,但內涵須具備其功能及精神。
(二) 公佈欄內需包括民主法治教育暨環境教育等相關新聞或公約。
(三) 由學生自行設計,導師協助督導完成。
(四) 教室內各項用品(如清潔用具、餐架、水桶、教具櫥…等)隨時安置整齊,並隨時保持清潔。
(五) 佈置完成之後,作品要隨時更新,若有毀損,學藝股長應即時修正復原。
(六) 使用之字體形式不拘,但以醒目為原則。
五、 評分:
(一) 時段:九月十九日進行評分。
(二) 評審:請校長、四處室主任、各班導師擔任。
六、 獎勵:
(一) 全校取前三名,頒發獎狀。
(二) 實際參與之同學請導師酌予敘獎。
七、 本辦法經校務會議討論,由校長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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