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因公赴陸交流時,如有與大陸地區地方機關為合作行為或締結聯盟,請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
日期
2017/9/23 15:40:00 |
新聞分類:
人事室
內容詳附檔~
This article comes from 永安國中全球資訊網
http://163.30.202.2
這篇文章的連結位址是:
http://163.30.202.2/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13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