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部「106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徵件1 案
日期 2017/9/11 16:44:11 | 新聞分類: 教務處(教學&設備)
|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6年7月7日臺教社(四)字第1060085807B號令修正發布之「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詳如附件)暨同年8月31日臺教社(四)字第1060122069A號函辦理。 二、 本活動徵件期間自9月1日至106年10月31日止截止,表揚對象包含:機關(構)、公私立幼兒園、學校、學校認可之學生社團(團隊)、依法立案之團體、法人組織、學校教職員工生及實際從事本土語言推展之個人。 三、 凡有下列事蹟之一者,均得予以推薦表揚: (一) 從事本土語言之創作、展演、傳播或推廣,足以振奮人心。 (二) 從事本土語言復育、調查、研究或出版,具相當成效。 (三) 捐資成立或充實有關本土語言之圖書館、博物館或其他文教設施,影響深遠。 (四) 捐贈、捐助及成立推展本土語言著有績效之團體,貢獻卓著。 四、 檢附活動海報1份,本活動採推薦方式辦理,其相關資訊請洽本活動網站http://www.edu.tw/。" target="_blank">http://107dialect.weebly.com/或至教育部終身教育司「電子布告欄」網頁瀏覽http://www.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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