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市106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人才培育初階研習實施計畫
日期 2017/9/8 13:52:49 | 新聞分類: 教務處(教學&設備)
|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6年6月1日臺教師(三)字第1060070451號函暨本局106年6月6日桃教小字第1060042461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摘要如下: (一) 參加對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師(含未具合格教師證書之代理、代課、兼任教師或教學支援人員亦可旁聽)。 (二) 研習課程:教師專業發展規準、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及教學觀察與專業回饋。 (三) 研習日期及地點:分5梯次辦理,場次如下: 1、 106年9月23日(星期六)假大業國小辦理。 2、 106年10月21日(星期六)假富林國小辦理。 3、 106年10月28日(星期六)假平鎮國中辦理。 4、 106年11月4日(星期六)假中壢國小辦理。 5、 106年12月9日(星期六)假平興國小辦理。 三、 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參加研習活動教師請務必於研習前1日至「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https://atepd.moe.gov.tw/)完成報名。 四、 本局同意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6小時,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予公假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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