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106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人才培育學校行政人員(校長班)研習實施計畫
日期 2017/9/7 8:02:15 | 新聞分類: 教務處(教學&設備)
|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6年6月16日臺教師(三)字第1060085693號函暨本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105學年度第2次工作會議紀錄辦理。 二、 旨揭計畫摘要如下: (一) 參加對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校長、主任。 (二) 研習地點:桃園市立大溪高級中學。 (三) 研習課程:從有效教學談備課、觀課與議課(以校長教學視導為焦點)。 (四) 講師:臺北市立大學教育學院丁一顧院長。 (五) 研習日期及時間:106年9月26日(星期二)8時50分。 (六) 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參加研習活動教師請務必於研習前一日至「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https://atepd.moe.gov.tw/)完成報名。 三、 本局同意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7小時,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予公 (差)假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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