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以下簡稱臺師大心測中心)辦理「107年國中教育會考寫作測驗閱卷儲備評閱委員」相關事宜一案
日期 2017/8/25 9:00:17 | 新聞分類: 教務處(教學&設備)
|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8月1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60085985號函辦理。 二、 本案相關事項如后: (一) 為辦理旨揭工作,臺師大心測中心將招募公立國中國文教師擔任107年國中教育會考(以下稱會考)寫作測驗儲備評閱委員。每校以1名教師為原則,全國共80名。 (二) 報名者資格如下: 1、 無三親等以內之親屬或授課對象為107年會考考生。 2、 須為正式教師,不得為代理、兼課或實習教師。 3、 須能完整參加2次儲備評閱委員培訓活動;經培訓並評選為會考寫作測驗評閱委員者,須全程配合107年會考寫作測驗之閱卷工作。 (三) 儲備評閱委員培訓活動預定於106年10月及107年3月間各舉辦1次,每次為期1天。培訓活動場次分配由臺師大心測中心統一規劃後,另發開會通知單,因人數眾多,將不受理場次異動。 (四) 請欲報名參加培訓之教師填妥報名表,以學校為單位於106年9月15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逕行傳真至臺師大心測中心(傳真電話:(02)8601-8910),並以傳真順序為錄取順序,額滿為止,逾時恕不受理報名。 (五) 各校教師參與前揭培訓經學校同意核予公假及課務排代,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行由本局補助。 (六) 各校倘需本局補助代課鐘點費用,請將課表傳真至本局國中教育科(傳真號碼3367101),並註明研習內容與公文字號,俾憑辦理後續事宜。 (七) 參與培訓教師之交通費由臺師大心測中心依相關規定核支;正式閱卷期間之代課費及交通補助費,由107年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依相關規定支給。 (八) 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臺師大心測中心承辦人洪小姐,電話:02-7714-8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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