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教育業務公益信託設立須知」第3點修正發布一案

日期 2017/7/13 13:40:40 | 新聞分類: 教務處(註冊&資訊)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7月5日臺教社(三)字第1060086442C號函辦理。
二、本案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6年7月5日以臺教社(三)字第1060086442B號令修正發布。
三、檢附發布令影本及旨揭須知規定修正對照表各1份,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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