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合併或停辦準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6年1月9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50149374B號令訂定發布施行
日期
2017/1/13 14:44:48 |
新聞分類:
教務處(教學&設備)
說明: 依據教育部106年1月9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50149374E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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