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辦理本局「105年桃園市原住民族家庭資訊設備補助實施計畫」案,第二梯次(一般家庭戶)自本(105)年9月20日起受理
日期 2016/9/19 10:45:48 | 新聞分類: 教務處(註冊&資訊)
| 一、依據105年桃園市原住民族家庭資訊設備補助實施計畫辦理。 二、辦理期間:自9月20日(星期二)至本計畫經費用罄不再受理。 三、受理對象:一般家庭戶。 四、補助金額:依實際購置之金額覈實補助,一般家庭戶最高補助金額新臺幣9,000元。 五、受理單位:本局教育文化科。 六、申請資格: (一)申請人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一年以上。 2、具原住民身分且滿二十歲。 3、每戶人口至少有1人為在學學生。 (二)單親獨立撫育未成年之原住民族子女之家庭,得由非原住民身分之法定監護人申請。 七、本補助僅剩16個名額,依照受理先後順序至本計畫經費用罄後不再受理。 八、旨揭計畫請逕至本局網站參閱下載使用(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訊息公告/最新消息,網址:http://ipb.tycg.gov.tw/index.jsp)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