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臺中市105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部分學校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班級有減班疑慮,可能衍生教師超額情形,請貴校協助公告周知有意申請介聘他縣市之特教教師審慎選填志願,請查照。

日期 2016/4/14 8:07:14 | 新聞分類: 輔導室(資料組)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5年3月31日中市教特字第1050024904號函暨臺中市105學年度身心障礙各類特殊教育班增、調班作業協調會議決議辦理。
二、旨述有特教班減班疑慮之學校如下:
(一)國小教育階段:豐原區富春國小、大安區大安國小、太平區東汴國小。
(二)國中教育階段:大甲區順天國中、大雅區大雅國中、豐原區豐原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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