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05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輔導員遴選實施計畫」

日期 2016/4/6 15:04:39 | 新聞分類: 教務處(教學&設備)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國民教育輔導團實施要點」辦理。
二、 輔導員遴選程序:
(一) 續任輔導員:輔導小組召集校長得優先推薦續聘服務績優輔導員,輔導員繳交報名表及服務學校同意書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彙辦,再交由輔導小組於105年7月13日前將複審結果函報本局。
(二) 新進輔導員:
1、 資格條件審查:本局辦理資格條件審查作業(計畫附件1-5),所送資料經審查合格,由各小組通知參加複審。
2、 複審(100%):由各輔導小組邀集各學習領域、議題學者專家和教育行政人員組成遴選小組,辦理書面審查(附件1-5),並依其專業所需訂定進行方式;複審期程自105年6月22日至7月6日止,參加遴選者逕依輔導小組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複審;輔導小組於105年7月13日前將複審結果函報本局。
三、 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05年6月15日止,請備妥報名資料審查表、複審評分表、報名表、服務學校同意書及個人教學重要檔案資料等(一律以A4格式列印),掛號郵寄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收」,請在信封空白處註明「徵聘桃園市國民教育輔導團輔導員」,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四、 聯絡人:國教輔導團幹事陳佩玉老師(03)33875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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