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105年資深優良教師清查名單及相關資料

日期 2016/1/29 9:30:00 | 新聞分類: 人事室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5年1月25日桃教終字第10500047931號函辦理。
二、105年資深優良教師獎勵,依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之規定,以取得合格教師證起之教師年資採計之(含連續之代理教師年資),年資計算至105年7月31日止,案經本校人事室初步清查結果,無符合屆滿40、30、20、10年教師),如有錯漏,請於105年2月17日下班前向人事室提出更正,敬請配合之。(留職停薪年資不採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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