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送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辦理「第四屆星雲教育獎」遴選辦法1份
日期
2016/1/28 14:30:00 |
新聞分類:
人事室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1月1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50004966號函辦理。
二、 旨案推薦期間延長至105年3月31日(星期四),相關洽詢事宜請逕上活動網站:
www.vmhytrust.org.tw(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參閱,或請電洽「星雲教育獎」工作小組,聯絡人胡珊華小姐;聯絡電話:
(02)2762-9118;地址:11087台北市信義區松隆路327號10樓;e-mail:
purelandshw02@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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