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師資培育中心於105年3月5日-106年1月27日開辦「國中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表演藝術主修專長」第二專長學分班招生簡章、報名表與EDM(電子招生海報)各一份
,請協助轉知貴校藝文領域召集人鼓勵藝文領域教師或其他專兼代理教師報名參加,請查照。
二、為配合教育部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課程改革及推動重要教育議題,協助各地區教師充實表演藝術領域之專業與教學知能。本校師培中心特規劃表演藝術第二專長學
分班,提供中學教師充實其他領域之統整教學專長,提升創意教學能力。
三、旨揭第二專長學分班招生簡章、報名表與EDM(電子招生海報)請參閱附件。相關報名資訊請至本中心網站查詢(http://education.tnua.edu.tw/index.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