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4年10月7日藝視字第1040003351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訊息如下:
(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自104年10月3日至10月29日止,於第1、2展覽室展出。
(二)宜蘭:自104年11月3日至11月23日止,於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宜蘭酒廠紅露藝廊展出。
(三)臺中:自104年11月7日至11月24日止,於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4樓、5樓閱覽室展出。
(四)高雄:自104年11月27日至12月15日止,於高雄市政府文化局至上館2樓展出。
三、上開巡迴展覽,為配合展覽空間,宜蘭站展出國小組及國中組作品、臺中站展出高中(職)組及大專組作品,餘均展出各組作品。
四、旨揭獲獎名單請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頁最新消息( http://163.30.76.50/web_01.php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