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6月24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40069689號函辦理。二、旨揭研習活動參加人員以南區(含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等3 縣市)國高中職普通教育教師、輔導教師與特殊教育教師為主,北區教師亦歡迎報名參加。三、如有報名相關疑義,請逕洽本案承辦人莊凱琦小姐,聯絡電話:(07)7172930轉1454。四、本局同意參加旨揭研習教師於課務自理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五、檢附研習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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