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要點
(二)桃園市104年度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實施計畫
二、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4年4月30日止登記,經國教輔導團審核通過辦理(104年5月07日網路通知審核通過之學校名單)。
三、 各校辦理時程:104年4月至104年10月,計60場。
四、 申請方式
(一)請各校參考本市國中小「教師學習社群到校分享講師團隊」名冊(如附件)提出申請。
(二)各校選擇欲聘請之講師並自行洽商完成後,填妥申請表傳真至文化國小(FAX:03-4010870)。
(三)全市各國中小每校至多以申請二場次為原則。
五、 相關實施方式及核銷內容
(一)一場次以二小時為單位,通過申請之學校,得補助講師費1,600元整。
(二)如經審核通過申請,各校需再次與講師確認,並留意活動前需行文至講師學校,方便講師辦理相關請假手續。
(三)活動結束一週內,請繳交:
1.統一收據(繳納人請填寫文化國小)
2.黏貼憑證正本(請講師填寫領據,如附表三,黏貼於貴校憑證並核章完備)。
3.教學講義及成果照片六張(如附表四)
六、 請各校踴躍報名,詳情請見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