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本府消防局104年3月19日桃消預字第1040007419號函暨內政部消防署104年3月13日消署救字第040300153號函辦理。 二、 請學校加強對學生宣導清明節防火安全,並轉知家長備水上山掃墓熄滅餘燼,預防林野火災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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