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業奉 總統104年1月14日華總一義字第10400002311號令公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2月2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40020959號函轉教育部104年2月16日臺教綜(五)字第1040020139號書函暨衛生福利部104年2月9日部授國字第1040400266號函辦理。
二、檢附總統府第7176號公報節錄內容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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