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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有關國家文官學院(以下簡稱文官學院)辦理104年度公務人員專書閱讀及心得寫作競賽活動,請同仁踴躍參與,並於104年6月18日前,評選優良作品1篇送本府彙辦
於 2015/2/13 10:57:57 (204 人讀取)

公務人員專書閱讀推廣活動計畫
中華民國93年10月29日
保訓會公訓字第0930009058號函核定
中華民國98年3月12日
保訓會公訓字第0980002092號函核定修正
中華民國99年8月23日
保訓會公訓字第0990010320號函核定修正
中華民國99年11月25日修正
中華民國100年2月11日修正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9日修正
中華民國101年3月23日修正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7日修正
中華民國104年2月9日修正
壹、依據
一、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1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24條。
二、考試院第10屆施政綱領。

貳、目的
  提供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機會,引導公務人員主動學習,並倡導閱讀風氣,以激勵其品德修養與工作潛能。

參、實施對象
一、各機關(構)學校組織編制中依法任用、派用之有給專任人員。
二、各機關(構)學校除教師外依法聘任、聘用、僱用人員。
三、各機關(構)學校依上級機關所訂或自訂規定進用之人員。

肆、辦理機關
  公務人員專書閱讀推廣活動由國家文官學院(以下簡稱文官學院)暨所屬中區培訓中心(以下簡稱中區培訓中心)辦理。

伍、實施方式
一、辦理「每月一書」遴選活動。
二、辦理導讀會、讀書會、與作者有約或主題書展等活動。
三、辦理公務人員專書閱讀推廣觀摩活動。
四、辦理讀書會領讀人培訓及各項團體學習技法之培訓。
五、辦理專書閱讀心得寫作競賽活動及得獎作品分享活動。
六、辦理閱讀推廣績優機關競賽活動。

陸、實施內容
一、辦理「每月一書」遴選活動
(一)本活動所指之「每月一書」,以下列四大領域為範圍,惟不包括學校教科書,並以近3年內出版之新書為限:
1.公共政策。
2.管理知能。
3.自我發展。
4.人文關懷。
(二)本活動之書目由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政府機關、民間團體與出版社於每年6月15日前推薦,送交文官學院彙整。
(三)文官學院應聘請學者專家組成甄審委員會,就推薦書目中遴選12本圖書作為「每月一書」之書目,並同時為閱讀心得寫作競賽活動之指定專書;另選出12本為推薦延伸閱讀書目,於各年度開始前公布並函知各機關(構)學校。其遴選作業相關規定,由文官學院另定之。
二、辦理導讀會、讀書會、與作者有約或主題書展等活動
(一)文官學院及中區培訓中心得就「每月一書」之書目,按月或間月辦理導讀會、讀書會或主題書展,提供各機關(構)學校所屬同仁參加。辦理導讀會等活動之相關資訊,應透過各式宣傳管道廣泛週知。
(二)文官學院及中區培訓中心得就推薦延伸閱讀書目或新思維議題,不定期辦理各式閱讀推廣活動。
三、辦理公務人員專書閱讀推廣觀摩活動
  文官學院得於每年世界閱讀日(4月23日)前後1週,辦理公務人員閱讀推廣觀摩活動,透過觀摩學習與經驗分享,瞭解辦理閱讀活動之相關理念與作法,以推廣閱讀活動。
四、辦理讀書會領讀人培訓及各項團體學習技法之培訓
  文官學院與中區培訓中心得辦理讀書會領讀人培訓,並運用合作、共學、分享之團體學習技法於領讀人培訓或各項閱讀推廣活動。
五、辦理專書閱讀心得寫作競賽活動及得獎作品分享活動
(一)公務人員參加專書閱讀心得寫作競賽之作品,應經由中央二級以上機關、直轄市政府或縣(市)政府(以下簡稱主管機關)薦送參賽:
1.薦送程序:各機關(構)學校對於所屬公務人員參與專書閱讀心得寫作之作品,經層報上級機關後,由主管機關評選優良作品薦送文官學院辦理。
2.薦送篇數:各主管機關最多10篇作品。
3.薦送時間:於每年9月1日截止。
(二)獎勵方式:依「公共政策與管理知能」及「自我發展與人文關懷」兩大領域分設獎項,發給獎金、獎座,並由本學院函請機關建議敘獎,獎勵內容如下:
1.金椽獎:每個領域各取1名,計2名,各發給獎金新臺幣(以下同)3萬元、獎座1座及記功1次。
2.銀椽獎:每個領域各取1名,計2名,各發給獎金2萬元、獎座1座及嘉獎2次。
3.銅椽獎:每個領域各取1名,計2名,各發給獎金1萬元、獎座1座及嘉獎2次。
4.佳作獎:每個領域各取10名,惟得視作品篇數及良窳情形調整各領域得獎篇數,但合計不超過20名;各發給獎金6千元、獎座1座及嘉獎1次。
(三)關於心得寫作競賽活動參賽作品格式、評審作業等相關規定,由文官學院另定之。
(四)獲頒「銅椽獎」以上獎項之個人,自參賽年度起算3年(含)內不得參加同一領域之個人獎心得寫作競賽。
(五)文官學院於頒獎後,發現撰稿人有抄襲他人著作情形者,除追回獎金及獎座外,若有侵犯他人著作權等相關法律責任,由撰稿人自行負責。
(六)參加競賽作品恕不退還,經得獎之作品,其撰稿人應無償授權文官學院彙整出版專書及刊載於網站供各界參考,不另支給稿酬。
(七)文官學院得將導讀文章及競賽得獎作品集結成冊出版,並刊載於網站,提供予各界參考及圖書館典藏。
六、辦理閱讀推廣績優機關競賽活動
(一)主管機關薦送心得寫作作品達3篇以上,得參加閱讀推廣績優機關競賽,相關評審作業規定,由文官學院另定之。
(二)獎勵方式:依主管機關之預算員額人數分為3組評比,經評選為績優機關者,發給獎座,並由本學院函請各獲獎機關辦理本項活動主辦及其他推動有功人員之敘獎,獎勵內容如下:
1.第1名:各頒發獎座1座,記功2次或記功1次。
2.第2名:各頒發獎座1座,記功1次或嘉獎2次。
3.第3名:各頒發獎座1座,嘉獎2次或嘉獎1次。
4.優良獎:各頒發獎座1座,嘉獎1次。
七、相關規定 
(一)文官學院得與中央、各縣(市)政府或相關訓練機關(構)合作辦理全國分區導讀會、與作者有約、讀書會領讀人培訓或各項團體學習技法培訓,以推廣分享閱讀。
(二)各機關(構)學校得自行舉辦導讀會、讀書會、與作者有約或主題書展等活動,其舉辦時間及方式由各機關(構)學校自行規劃,並得依規定核發給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認證時數。
(三)凡參加上述第2點至第4點之活動者,文官學院及中區培訓中心得依規定核發給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認證時數。
(四)文官學院得將各項訓練活動實況錄影並後製成線上課程,置於文官學院「文官e學苑」網站,供公務人員上網研習。

柒、經費預算
一、本計畫辦理活動所需經費,由文官學院及中區培訓中心編列預算支應。
二、各機關(構)學校自行辦理本活動所需購置指定之專書及辦理讀書會等相關費用,由各機關(構)學校視經費狀況自行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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