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1月1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40000542號函辦理。 二、 本案係國教署為提升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教學專業知能,俾營造優質語言學習環境。 三、 旨揭計畫重點摘錄如下(詳見計畫): (一) 辦理日期:104年2月11日(星期三)至2月13日(星期五)共計3日。 (二) 辦理地點:國家教育研究院臺中院區(臺中市豐原區師範街67號) (三) 參加對象:中央輔導團本土語言組團員、現職教師、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地址:327桃園市新屋區永安里中山西路三段96號 TEL:03-4862507 FAX:03-4863294 網頁管理員信箱Copyright 2003 © ImageSqu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