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聘請各類專業人員(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聽語師及心理師)提供各校教師及學生家長有關特教專業團隊運作及實務上的諮詢服務,並針對學生能力、教育輔助器材、無障礙環境等提供專業的諮詢、評估及建議。2.本案服務實施日期自98年3月2日至12月18日止。3.駐點服務時程表請參照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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