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4月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30033374E號函暨本局103年5月7日桃教小字第1030029088號函辦理。
二、 本案實施方式如下:
(一) 參展件數:普通班班級數達十八班以上之各校,每校至少送一件,另每件作品作者最多以二名為限(且需為同校),每人參賽以三件為限。
(二) 送件截止時間:103年11月03日(一)下班前寄(送)達華勛國小(桃園縣中壢市榮民南路205號),逾期恕不受理。
(三) 本案聯絡人:華勛國小輔導組長張彙新老師,連絡電話:(03)4661587轉62。
三、 檢附旨揭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