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本案本局103年7月22日桃教中字第1030050762號函諒達。 二、 旨揭研習訂於103年8月11日至15日辦理(初任教師依場次規劃表擇一日報名參加),參加研習之教師於研習期間,請學校本權責核予公假登記。 三、 本縣國中初任教師倘因103年8月11日及12日之場次額滿無法報名,請待補訓通知。 四、 檢附本案各師資培育大學承辦場次規劃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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