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桃園縣政府教育局103年5月1日桃教中字第1030029148號函辦理。
二、 「桃園縣文藝創作獎」在桃連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才藝表現採計之給分標準為首獎6分,貳獎5分,參獎4分,佳作3分。
三、 「桃園縣第19屆文藝創作獎實施要點」其徵件類組計短篇小說類及散文類(大專成人組、高中組、國中組),103年7月1日至7月31日受理收件,敬請鼓勵所屬師生踴躍投稿。
(一)短篇小說類:字數6,000~12,000字為原則,內
容不限。
(二)散文類:主題為「飲食文學-多元飲食文化」,包
括台菜、客家菜、 原住民飲食、眷村飲食、或其他
地區飲食文化帶來的味蕾回憶或聯想,而引發之情
感抒寫。
1. 大專成人組:字數以5,000字內為原則。
2. 高中組:字數1,200~1,500字為原則。
3. 國中組:字數1,000~1,200字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