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社團法人桃園縣聲暉協進會103年4月11日103桃暉娜字第031號函辦理。二、旨揭活動訂於103年5月14日(星期三)假該會3樓會議室(平鎮市承德路8巷22號)辦理,詳細活動內容及報名注意事項如附件,或洽本案承辦人廖明郡社工,聯絡電話:2841540。三、參加本活動者於活動當日在課務自理且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由貴校本權責覈實給予公假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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