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本府102年10月11日府人考字第1020236159號函頒之「桃園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辦理。
二、 現行本府提供員工諮商管道為個別諮商,考量本縣將於103年12月25日改制直轄市,部分員工可能面臨工作調整及組織變革,產生壓力或適應不良等問題,心理諮商需求量可能增加,為協助員工做好心理調適,本府增設專線電話及E-mail抒壓站2種諮商管道,預計於103年3月17日啟用,分別說明如下:
(一) 個別諮商:依需求向本府人事處提出申請,由專業諮商人員提供諮商輔導,每人每年度至多提供4小時免費協談。
(二) 專線電話03-3027858(請幫我吧):由專業諮商人員,以線上諮商方式,全方位提供即時的客製化服務,協助同仁維護心理健康。
(三) E-mail抒壓站:設立員工專用電子郵件帳號eapcenter.service@gmail.com,由專業諮商人員針對同仁從文字抒發的煩惱或疑問,最遲3日內,以電子郵件方式回復。
三、 透過前開諮商管道,如專業諮商人員評估個案情形嚴重,或遇有無法解決之問題,需透過其他管道協助者,則轉介面談或心理醫療機構;另各項服務之所有紀錄,及求助同仁之個人資料,均依相關法令及專業倫理予以保密及保存。
四、 另本縣員工尚得透過免費的社會資源進行諮商,包括電話與晤談2種方式:
(一) 電話諮商:生命線電話協談專線1995,及衛生福利部安心專線0800-788-995等。
(二) 晤談諮商:桃園縣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網站,提供縣民免費心理諮商服務。
五、 前述諮商相關資訊,已建置於本府人事處網站「員工協助」專區,並請各機關學校透過各種管道,例如:公開會議、教育訓練、網頁跑馬燈及E-mail轉知等方式,積極向所屬同仁宣導周知,以落
桃園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協助方案-
諮商專線7858(請幫我吧)實施計畫
桃園縣政府103年3月12日府人考字第1030037165號函頒
壹、依據
桃園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102年10月11日府人考字第1020236159號函頒之「桃園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
貳、目的
桃園縣於103年12月25日改制直轄市,部分員工可能面臨工作調整及組織變革等因素,致產生壓力或適應不良等問題,增加電話諮商專線管道,以協助本府員工有效因應,維護心理健康,爰訂定本計畫。
參、服務對象
本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之公務人員、約聘僱人員、工友(含技工、駕駛)、駐衛警察及臨時人員;本縣各鄉鎮市公所及代表會之員工一併適用。
肆、辦理期程:自103年3月起至103年12月止。
伍、實施方式
一、公私協力:由本府人事處主辦,委請桃園縣生命線協會專業諮商人員接聽。
二、服務時間:上班日週一∼週五(09:00-17:00)。
三、電話諮商:有需求之員工於上班日服務時間,隨時透過撥打專線03-3027858(請幫我吧),即可線上諮商,每次進行約30分鐘諮詢,如有進一步需求者,即轉介面談。
四、記錄分析:該協會每月定期製作個案摘要記錄及統計分析,俾利作為後續研修或訂定相關計畫之重要參據。
陸、預期效益
一、提供單一窗口、專人服務,協助員工以電話方式,抒發工作或生活壓力、調整心情、解決困擾,並調適心理健康,以營造健康幸福職場。
二、消除員工對資料外流或身分曝光之疑慮,提高諮商輔導的即時性、保密性、專業性、便利性及普遍性。
柒、經費來源
於本府人事處103年度預算「考訓工作」科目業務費項下核實支應。
捌、注意事項
一、推動本計畫著有績效之同仁,得酌予獎勵或列入年終考績之重要參據。
二、本計畫於必要時得隨時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