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局102年10月22日桃字特字第10200678331號函諒達。
二、研習日期:102年12月11日(星期三),下午13:30至16:30分。
三、研習地點:新坡國小(觀音鄉中山路二段717號)。
四、參加人員:本縣國中小擔任特教之現職教師及對此議題有興趣之教師踴躍報名參加,共計100-120名。
五、各研習參加人員於活動期間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擬請准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特教教師者核發各研習時數3小時。
六、報名方式:請參加人員於即日起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https://www.set.edu.tw/actclass/act/default.asp)─教師研習─桃園縣─學年(102)─學期(上)登錄單位(新坡國小)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