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局101年4月12日桃教特字第1010013430號函諒達。二、旨揭書冊本縣已配發各校一本,請貴校轉送所屬教師使用,以提高身心障礙生融合在普通班就讀時之輔導效益。三、隨文檢附本案書冊電子檔案供參,請宣導有需要之教師逕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 https://www.set.edu.tw/actclass/act/default.asp )─研習與資源─電子書教材─電子書─編號(003)書名(融合教育現場教師行動方案)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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