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102年3月13日桃教小字第1020012704號函辦理。
二、本案訂於102年4月26日(星期五)晚上7時假同德國中等4校辦理;同年月27日(星期六)假楓樹國小等2校辦理親職教育講座,各場次地點及課程內容請詳附件。
三、請各校鼓勵家長參加並依說明一函文內容協助報名事宜,另請各公所協助轉知村里長於活動前廣播通知村里民,鼓勵共同參與。
四、另原訂102年5月18日(星期六)上午9時假楊明國中小辦理之場次,因故改為5月19日(星期日)辦理,請各場次承辦學校協助於學習護照註記更正;另請各校於宣傳海報(已發至各校)註記更正。
五、檢附本案課程表修正版1份。
修正版如附檔,請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