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承辦102年度教育部學產
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第2梯次補助計畫案受理
業務一案,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102年2月18日湖農工圖字
第1020000701號函辦理。
二、旨揭申辦日期自本(102)年3月10日起至4月10日止,欲申
辦之學校請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線上登錄,並備文將書面資
料(含計畫書)逕函送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以郵戳為
憑)彙整,並請副知本局。
三、有關本案補助期程、對象、申請項目、申請方式及應檢附
書面資料等項,說明如下:
(一)補助期程:下半年度執行之案件,執行期為102年7月1
日至11月30日者,應於102年3月10日起至102年4月10日
前提出申請。
(二)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之對象係指:身心障礙學生、
原住民學生、中輟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低收入戶學
生。
(三)申請項目:體育、音樂、藝術、舞蹈等特殊專長或優異
潛能,其每件申請案,以部分補助為原則;特殊專長比
賽,依各類比賽項目,每校各類比賽團隊每年以申請1
次為限;個人特殊專長培訓,每一弱勢學生,每年以申
請1案為限。
(四)申請方式:採線上填報及函送書面資料,填報及書面格
式請至下列網站下載。線上填報網址: http://www.thvs.mlc.edu.tw/school/501 網址(首頁右下方): http://www.thvs.mlc.edu.tw/html/indexnew.html 。
(五)應檢附書面資料:
1、書面格式:申請書、經費概算表、切結書、計畫書(
含完整授課時程表格式)、專業指導人員名冊、學生名
冊、專長證明目錄(1式3份,請依順序排列)
2、附件資料:專業指導人員學經歷背景及相關證照影本
、學生身分證明文件影本(請依名冊編排列並註明申
請學生)、學生專長證明文件影本(以上資料各1份
)。
3、所有資料整理核章後,請用迴紋針或長尾夾夾好,勿
裝訂以利承辦人員彙整資料。
四、本申請案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
校業務承辦人施博元先生,電話:037-992216轉711,或E
-mail: t504@thvs.mlc.edu.tw 。
五、檢附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實施要
點及申請書、經費概算表、切結書、計畫書、專業指導人
員名冊、學生名冊、專長證明目錄格式各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