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1年12月13日臺特教字第1010239949號函及國立臺南大學102年2月6日南大視訓字第1020001496號函辦理。
二、本學分班參加報名對象如下:
(一)公私立高中、國中小、幼兒園現職普通班合格教師(班上有視障生者優先)。
(二)特教合格教師(鼓勵參加暑期之視障20專精學分班)。
(三)現職特教班代理代課老師。
(四)大學現職資源教室專職人員。
(五)視障生家長。
(六)視障民間團體專職人員。
(七)特殊教育實習老師。
三、學分班上課時間如下:
(一)第1階段:102年3月9日至4月21日。
(二)第2階段:102年5月4日至7月7日(暫訂)。
(三)第3階段:102年9月21日至11月16日(暫訂)。
四、上課地點為北區: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博愛樓114教室;南區:國立臺南大學啟明苑210室。
五、檢送「102年度全國教師及相關人員視障10學分班」之實施計畫及報名表各1份。
六、如有疑義者,請逕洽聯絡人:陳可華;聯絡電話:06-2133111分機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