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更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多元學習表現」採計原則-「體適能」項目採計原則,請 查照。說明:一、本局102年1月15日桃教體字第1020001792號函諒達。二、計分原則修正如下:檢測成績以門檻方式計分:以個人同意完成四項檢測為原則,經醫院、學校或體適能檢測站認定無法完成四項檢測者得擇項檢測,任一項成績達門檻標準者,予以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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