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1年11月16日部授教中(一)字第1010521769A號書函辦理。
二、目的:教育部為使各縣市政府教育主管機關承辦人員及各國民中學校長、主任或承辦高中高職(藝術才能班)入學作業人員了解103學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高中高職音樂、美術及舞蹈藝術才能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及102學年度藝術才能班甄選入學方式,特辦理分區宣導活動。
三、參加對象:
(一)本縣各國民中學校長、主任或承辦高中高職(藝術才能班)入學作業人員1人(本縣設有集中式藝術才能班之國民中學請務必派員參加)。
(二)本縣承辦102學年度音樂、美術及舞蹈藝術才能班各區術科測驗及甄選作業高中職學校校長、主任及組長。
四、日期及地點:本案宣導活動分3區辦理,說明如下:
(一)北區:101年12月11日(星期二)上午8時40分至12時10分於臺北市立明倫高中辦理。
(二)中區:101年12月4日(星期二)上午8時40分至12時10分於國立員林高中辦理。
(三)南區:101年12月6日(星期四)上午8時40分至12時10分於國立屏東女中辦理。
五、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101年11月27日(星期二),請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網址 http://www.set.edu.tw 登入後選取「研習與資源」/「教師研習」/「中辦特教研習」,點選本研習課程名稱進行報名。如有交通接駁需求,請於報名時一併敘明。
(二)囿於宣導場地空間,如報名人數超過預定人數時,由分區承辦單位依縣市政府人員、設有藝術才能班國中學校人員、其他學校人員,按順序及報名先後於101年11月29日前將錄取名單公告於前開網頁。
六、若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各分區聯絡人(如附件),餘詳如本案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