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縣101學年度「希望工程教育基金」實施計畫暨相
關表件,請 查照。
說明:
一、申請對象:22歲以下設籍本縣一年以上,且就讀國內公、
私立大專院校或高中(職)之卓越清寒學生,詳細申請資
格請見實施計畫。
二、獎助金額:高中階段一學年10萬元、大學階段一學年15萬
元,分2次撥款。
三、申請辦法:
(一)由學校推薦優秀清寒之學生,檢齊並彙整申請人員各項
相關文件寄送,每校最多以2名為限。。
(二)申請日期及地點:即日起至101年11月20止,以郵戳為
憑,寄送承辦收件學校(33557桃園縣大溪鎮康莊路641
號 大溪高中教務處註冊組 收,請註明希望工程教育基
金)電話:03-3878628分機210。
四、請各校確實審查申請人品行是否值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