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興南國民中學101年10月4日興國輔字第1010006194號函辦理。
二、研習時間:101年11月17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4時30分。
三、研習地點:桃園縣興南國中(地址:桃園縣中壢市育英路55號)。
四、研習對象與名額:共計90名,錄取先後順序如下:
(一)本縣特教教師。
(二)本縣普通班教師及特教教師助理員。
五、本研習參加人員及工作人員研習當日准予公(差)假登記,且工作人員於研習結束後6個月內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覈實補假。全程參與研習者核發研習時數6小時。六、報名方式:請參加教師及人員於101年11月15日(星期四)16:00前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http://www.set
.edu.tw/actclass/act/default.asp)-研習與資源(教師研習)-桃園縣-學年(101)-學期(上)登錄單位(興南國中)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