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縣101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英語資優學生鑑定簡章辦理。
二、初選報名:
(一)於101年10月29日(星期一)前由校內特教推行委員進行初審,通過之學生則可推薦參加101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英語資優學生初選鑑定。
(二)學校團體申請鑑定時間為101年10月31日(星期三)至11月2日(星期五),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15時,逾時不予受理。
三、初選鑑定:
(一)測驗時間:101年11月10日(星期六)下午14:00起,分別於各鑑定報名學校舉行。
(二)測驗當日需穿著校服以利辨識,並請考生於進場時間(13:55至14:00)進入鑑定場(陪試人員不得陪同進入試場),測驗時間鐘響後(14:00)即不得入場,以維護考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