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縣101學年度各項獎學金(揚昇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等
)之申請時間自101年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以郵戳為
憑),請惠予轉知 貴校符合資格學生依限提出申請,詳如
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本次受理申請之獎學金如下:
(一)揚昇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二)永瑞清寒優良學生獎學。
(三)沈周阿蘭女士優良學生獎學金。
二、旨揭獎學金申請辦法、申請書詳如附件。
三、申請程序如下:(各校承辦人務必至獎學金填報系統填報
學生資料,本縣獎學金系統填報截止日期為101年10月28日)
四、申請學生請將申請書及各項應附證件備齊並填妥後(各項
證明文件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交由就讀學
校先行初審無誤後,由各校承辦人員至「桃園縣獎學金申
請系統」(網址: http://boe.ffjh.tyc.edu.tw/ )填報
相關資料(帳號、密碼為教育部公告之學校代碼),如有
填報系統問題請逕洽福豐國中資訊林勝斌組長,E-mail: it@ffjh.tyc.edu.tw ; asblin2@gmail.com 。
五、學校將書面申請資料於申請期限內寄送至福豐國中總務處
(33069桃園縣桃園市延平路326號)彙辦。
六、資格不符者(未網路填報、各項證件、申請書填寫及核章
不全、未使用本局公告申請書、逾期或個人申請)不予受
理;另新生請勿提出申請。
七、本次受理之3項獎學金將統一審核,每生請填寫一份申請
書,本局依申請人最優條件核予獎學金項目。
八、經審核錄取者,將另函(預訂102年4-5月)通知學校轉知獎
學金領取事宜並可至桃園縣獎學金申請系統查詢或至桃園
縣政府教育局網頁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