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桃園縣「101年度國民電腦應用計畫─國民電腦學習E起
來競賽活動」,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101年度資訊教育推動細部計畫辦理。
二、為瞭解本縣國民電腦受贈學生利用電腦學習成效,並鼓勵
學生使用自由軟體,提升資訊素養,特辦理本案。
三、參賽資格:本縣99及100年度國民電腦受補助學生一律參
加,96至98年度受補助學生自由參加。
四、本案參賽學生指導老師依據「桃園縣立各級學校教職員獎
懲要點」核敘獎勵,額度如下:第一名嘉獎貳次、第二名
嘉獎乙次、第三名獎狀乙幀(每位指導老師同一競賽項目
以受獎一次為限,且每位獲獎學童限一位指導老師受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