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大成國中101年8月8日成國輔字第1010005138號函辦理。二、為避免各組樂器評審間評分之差異,經101年國中藝術才能音樂班鑑定委員會檢討會議決議,102年主修、副修評分方式將採用T分數計算,計算方式如下:主修、副修各評審原始成績滿分為100分,將各評審原始評分成績經轉換為標準化分數(50+10Z)後平均,再乘以分別所佔之百分比即為主修、副修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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