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1.父母去世家境貧苦可申請。
2.父母身染重病或殘障,家庭已陷入困境者可申請。
3.老師確認需要之清寒家庭。
盼各校嚴格審核,把機會留給真正最需要的學生。
二、名額:每個學校最多五名,若無符合資格者,請勿申請。
三、獎學金金額:國小每名二千元,國中每名三千元。
四、頒獎時間:100年12月16日星期五,上午9:30報到,10:00頒獎,敬請各校帶領學生或派員代表領取清寒獎助學金。
五、頒獎地點:大溪鎮僑愛佛教講堂。(大溪鎮介壽路238號。電話380-1996)
六、未盡事宜請洽瑞豐國小教務處鄧主任或李組長。(電話: 368-2787轉210)本獎助學金申請表格請到瑞豐國小首頁下載。
*欲申請的同學,請向導師或教務處註冊組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