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0年9月21日臺國(二)字第1000168873號函辦理。
二、旨揭認證考試相關重要時程如下:
(一)受理報名:100年9月13日至10月14日。
(二)准考證寄發:100年11月25日至100年12月7日。
(三)考試日期:100年12月17日。
(四)寄發成績單:101年2月13日至101年2月17日。
(五)寄發合格證書:101年3月5日。
三、招考對象:以本(100)學年度(即100年8月起)就讀國中七、八年級;高級中學或職業學校二、三年級;五專四、五年級;二專二年級學生或具同等學力之原住民學生為限。
四、自99學年度起未取得語言文化能力證明之考生,其各項招生考試之加分比率逐年遞減5%,並減至10%為止(即100學年度未取得認證考生加分降為15%,101學年度加分降為10%);取得語言文化能力證明之考生則享有35%加分比率。
五、相關試務訊息,可至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網站(http://www.apc.gov.tw/portal/)查詢或電洽考生服務專線02-23210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