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訓練對象:(1)國中、小以上,各級學校在學之視障學生(2)視障教育相關之輔導及資源老師(3)具同等學歷之視障者(4)視障學生家長(5)視障相關機構之視障工作者二」參加訓練之教師及相關人員准予公(差)假登記,課務請自理。三、本計畫及相關訊息公告於無障礙全球資訊網http://www.batol.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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