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桃園縣政府99年10月14日府教數字第0990408525號函辦理。
二、辦理時間:
(一)第一場次:99年11月24日(星期三)下午1:00∼4:00,共計3小時;針對物理科科學展覽研究旨趣進行探討,並分析歷屆優勝作品。開放全縣對物理科科學展覽有興趣之學校參加。參加者請攜帶「桃園縣第50屆中小學
科學展覽會優勝作品專輯」(國小組、國中組)。
(二)第二場次:99年12月22日(星期三)下午1:00∼4:00,共計3小時;參加研習教師及學生,需攜帶自己已著手進行的科學展覽作品相關資料(格式可參考第50屆科展格式)乙式參份以及「桃園縣第50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優勝作品專輯」(國小組、國中組),於研習過程中進行校際交流,教授也會提供相關建議來改善作品。
三、活動地點:平興國民小學教師研習中心。
四、課程內容:如附件。
五、報名方式:請各參加人員自行上網至教育處「教師研習系統—平興國小」報名。
六、請惠予參與本活動之人員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請各校惠予參加研習學生公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