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桃園縣政府99年10月14日府教數字第990408525號函辦理。
二、辦理時間:
(一)第一場次:
1、時間為99年11月16日(星期五)下午1:10∼4:10,共計3小時。
2、研習內容主要針對化學科科學展覽研究旨趣進行探討,並分析歷屆優勝作品及說明如何尋找科展主題。開放全縣有興趣進行化學科科學展覽之學校參加。參加者請攜帶「桃園縣第50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優勝作品專輯」(國小組、國中組)。
(二)第二場次:
1、時間為100年1月7日(星期五)下午1:10∼4:10,共計3小時。
2、參加研習教師及學生,需攜帶自己已著手進行的科學展覽作品相關資料(格式可參考第50屆科展格式)乙式參份以及「桃園縣第50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優勝作品專輯」(國小組、國中組),於研習過程中進行校際交流,教授也會提供相關建議來改善作品。
三、活動地點:同德國中1樓會議室/4樓理化教室。
四、參加對象:
(一)第一場次:有意參加第51屆科學展覽「化學科」之指導老師。
(二)第二場次:有意參加第51屆科學展覽「化學科」之學生與指導老師。
(三)請各校務必派員報名參加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生活與應用科學,六類科展研習中其中一類。
五、報名方式:請各校教師於各場次研習前一天前到桃園縣教師研習系統報名
http://passport.tyc.edu.tw
額滿為止。
六、實施計畫如附件。
七、參與本活動之人員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