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99年5月21日府教數字第0990195674號函辦理
二、第一階段遴選錄取名單:
(一)語文學習領域(國語文):平興國中李雯芩老師
(二)語文學習領域(本土語言):大竹國中曾榮郎主任、大竹國中陳恆迪老師、大竹國中張嘉恩老師
(三)社會學習領域:(地理)凌雲國中李立群老師
(四)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楊梅國中許清楓老師、楊梅國中李惠珠老師、中壢國中侯坤鋐主任
(五)健康與體育領域:楊明國中鄧正榮老師
(六)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大溪國中李汝怡主任
(七)性別平等教育:會稽國中陳世偵老師
(八)海洋教育:新坡國中李嘉琳老師
(九)研究出版:幸福國中呂芳川主任
三、第二階段遴選缺額:
(一)語文學習領域(英語1名)
(二)數學學習領域2名
(三)社會學習領域(歷史2名)
(四)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理化1名)
(五)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視覺、音樂、表演藝術各1名)
(六)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健康教育2名)
(七)人權教育2名
(八)海洋教育3名
四、領域減聘員額:
(一)語文學習領域(國語文):減聘1名
(二)語文學習領域(英語):減聘1名
(三)人權教育:減聘1名
五、請各校推薦符合資格之教師參加遴選,並詳填推薦表一式貳份,於7月27日(星期二)前備文報府辦理(請逕寄或送桃園縣政府總收發文室)。推薦表務必填寫完整,未經服務學校相關人員核章者無效(如核章人員或被推薦者於99年8月1日職務異動,需重新填寫推薦表核章後繳交)。
六、各校推薦之教師經遴選聘任為輔導員,學校相關人員依據「桃園縣國民中小學鼓勵教師出任 國民教育輔導團團員學校獎勵辦法」予以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