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中華民國112年9月13日桃教中字第1120090845號函暨本市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二、 認證流程與所需表件已於中華民國113年3月21日鎮國教字第1130002210號函說明。三、 請有意申請認證的老師,於113年5月9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送件,彙整後統一進行後續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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